隨著外部形勢嚴峻復雜、困難挑戰增多,國有企業尤其要發揮好“頂梁柱”、“壓艙石”的作用。
2020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2021年,是國有企業改革的攻堅年、突破年、見效年,國企改革將以深入實施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為關鍵任務,走深走實并持續縱深推進各項改革措施。
1、突出抓落實見行動:對各項重點任務明確國企改革的時間表、路線圖,提出明確的任務舉措,做到可量化、可考核。
2、突出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針對重點難點問題,針對改革落實不平衡、不到位的情況,堅持問題導向,有針對性地提出措施,而不是面面俱到。
3、突出系統集成、協同高效:有些改革任務單靠某個措施難以奏效,要綜合運用多項措施,多管齊下,產生改革綜合成效。
4、突出攻堅克難打殲滅戰:在一些重要領域的改革明確了目標和時限要求在三年行動中集中力量攻堅。
1、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
● 黨委(黨組)要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
● 董事會要定戰略、作決策、防風險,全面依法落實董事會各項法定權利。
● 經理層要謀經營、抓落實、強管理。
2、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
● 圍繞服務國家戰略,聚焦主業主責發展實體經濟,更好發揮國有企業在暢通產業循環、市場循環、經濟社會循環等方面的引領帶動作。
● 推動國有資本向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
● 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加大研發投入,完善協同創新體系,在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科研成果轉化應用等方面有更大作為。
3、混合所有制改革
● 重點推進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出資企業和商業-類子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
● 根據不同企業功能定位,合理設計和調整優化混合所有制企業股權結構。
4、市場化經營機制
● 強化國有企業市場主體地位,切實維護企業法人財產權和經營自主權
● 推行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
● 全面推進用工市場化
● 完善市場化薪酬分配機制
● 靈活開展多種方式的中長期激勵
5、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
● 國資委將進一步深化職能轉變。更加注重基于出資關系;更加注重國有資本整體功能;更加注重事中事后、分層分類;更加注重提高質量效益,把監管重點聚焦到管好資本布局、規范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上來。
● 優化管資本的方式手段,對不同功能定位、行業領域、發展階段的企業,實行差異化的分類考核、分類監管、分類授權放權。
● 充分發揮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在授權經營、結構調整、資本運營、激發所出資企業活力和服務實體經濟等方面功能作用。
6、國有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 強化國有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
7、國企改革專項工程
● 充分發揮專項工程的示范引領和突破帶動作用,扎實推進改革措施的綜合運用和系統集成,納入“雙百行動”“區域性綜改試驗” “科改示范行動”、世界-流企業創建等 試點和專項工程的企業要成為樣板。
8、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
● 推進黨建工作與生產經營深度融合,把提高企業效益、增強企業競爭力、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作為企業黨組織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 進一步加強對混合所有制企業黨建工作的指導。
● 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對企業家高度信任、充分授權,對敢于負責、勇于擔當、善于作為、實績突出的企業領導人員,給予更大力度的物質激勵和精神激勵。
● 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切實營造尊重和激勵企業客干事創業的良好氛圍。
【今后三年是國企改革關鍵階段,要堅持和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全面領導,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增強國有經濟競爭力、創新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
1、要成為有核心競爭力的市場主體。
國有企業首先必須發揮經濟功能,創造市場價值,更好為黨和人民服務。要加強黨的領導,落實董事會職權,健全市場化經營機制,積極穩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2、要在創新引領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創新決定命運,硬實力暢通大循環。要以創新為突破口,進行大膽充分的激勵,在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高端人才引進、科研成果轉化應用等方面有更大作為。
3、要在提升產業鏈供應鏈水平上發揮引領作用。
國有企業要對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發揮帶動作用和重要影響力。根據不同行業集中度要求,推動形成比較好的市場結構。國企民企要相互配合,推進兼并重組和戰略性組合。中央企業要堅決壓縮管理層級,防控好各類風險。
4、要在保障社會民生和應對重大挑戰等方面發揮特殊保障作用。
要推動國有資本在提供公共服務、應急能力建設和公益性等關系國計民生的關鍵領域發揮更大作用,作好制度安排。對國有企業承擔公益類業務,要進行分類核算和分類考核。建立健全符合國際慣例的補貼體系。
5、要在維護國家經濟安全方面發揮基礎性作用。
要堅持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推動國有資本向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讓國有企業真正起烈抵御宏觀風驗的托底作用。
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央主要通過開展試點和專項工程推進國企改革。自2014年啟動“四項改革”試點項目以來,改革試點和專項工程呈現出循序漸進,不斷擴圍增量的特點。
國企改革試點和專項工程是改革全面鋪開的重要基礎,也將繼續成為三年行動推動實施的重要抓手。三年行動方案要求充分發揮專項工程的示范引領和突破帶動作用。
改革試點和專項工程的重要性也被多次強調。2020年9月,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杭州召開“科改示范行動”現場推進會,要求廣大國有企業,特別是國有科技型企業,要在推動形成新發展格局、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上更好發揮引領示范帶動作用。
以上是關于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政策解讀,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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