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如何實現?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混合所有制是公有資本和非公資本的融合,它既保持了公有制的基本屬性,又不排斥其他所有制的存在,而且能夠按照市場原則來運作,是社會主義與市場經濟的結合。
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如何實現?
隨著中國經濟從高速增長到高質量發展階段,國有企業要成為世界級“新國企”,為經濟發展注入新動能,必須在質量上實現混合所有制改革,做到“四個謹慎”。
1.在評價企業自身面臨的經營環境的基礎上,謹慎選擇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式
對企業進行混改前,企業必須從外部經濟環境、產業環境、經營狀況、內部管理等多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分析,找出企業面臨的核心問題,哪些可以通過混改來解決,從而選擇混改模式。在選擇混合模式時,最基本的標準是具有戰略意義,混改后能提高企業的經營活力、效率和市場競爭力。
2.對外部投資者的利弊進行權衡,謹慎選擇戰略投資者
在國有企業,特別是涉及重大戰略安全領域的國有企業資本結構發生變化時,要慎重甄別,認真甄別,并充分考慮其產業性質、行業領先地位、技術能力、品牌價值等因素,同時更要考慮企業股權結構,挖掘這些企業的股東背景,權衡引入這些戰略投資者的利弊。
3.根據各行業特點,審慎評估讓渡股權比例
考慮到國有企業的戰略需要,以及混改企業的行業特點,需要綜合權衡、充分論證后,確定允許民營資本持股的比例。不僅要保證股權合理、充分的多元化,而且要保證國有資本的控制力和戰略駕馭能力,同時也要保證民營資本對企業產生積極的影響。若混改后企業利益得不到提升,就失去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初衷,也失去了將國有資本做強做大的初衷。對關系到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的國有企業,引入民營資本參股,保證國有資本控股。對主業處于完全競爭行業的國有企業,應盡可能擴大其持股比例,給民營資本以充分的話語權,充分發揮其快速反應、靈活決策的優勢。
4.謹慎設計公司治理機制,以體現民營資本的決策權
國企在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之后,竭盡全力避免國有資本仍“一股獨大”,決策機制固化的現象。為了實現對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完善,需要給民營資本留出適當比例的董事會席位,并保證其在公司治理中的決策權。在國有資本絕對控股、民營資本參與比例較低的情況下,對民營資本的特殊管理應體現在公司章程中,如人事管理、績效考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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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時間:2023-12-6 14: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