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企業在開展全面風險管理建設的時候,與集團管控脫節,導致全面風險管理流于形式。對于集團化的企業而言,全面風險管理應當基于集團管控。為什么這么說呢?
1、從全面風險管理職能建設上來看,集團本部需要不斷的完善和優化自身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同時指導、監督下屬企業開展風險管理,下屬企業在集團本部的指導、要求、監督之下,不斷的完善和優化自身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從這個層面來講,全面風險管理職能與人力、財務、投資等職能類似,母子公司之間存在著管控界面。
2、從風險事件發生之后的追責來看,一旦風險事件發生,子公司作為獨立運營的法人主體是第一責任人,母公司需要承擔主要領導責任?;诖?,子公司的管理權限、經營權限如何與所需要承擔的責任相匹配,依賴于有效的集團管控體系設計與權限清單的梳理。
3、從業務風險管控來看,集團本部不開展具體的業務運營,而由子公司及子公司下屬的運營單位負責。集團本部如何有效的管控市場風險,管控運營風險,依賴于對各業務條件實施有效的管控。
從以上幾個層面來看,對于集團化的企業而言,開展全面風險管理應當基于集團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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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時間:2023-12-6 19: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