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三項制度改革是國務院針對國有企業勞動、人事以及分配三項制度的改革。國企三項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標是要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的“三能機制,進一步激發企業活力和內生動力,增強企業創造力和市場競爭力。
國企三項制度改革從內容上看,涉及人事、用工以及分配制度的改革三方面內容。
1、人事制度改革內容:
(1)建立符合國企發展要求的管控模式與組織架構;
(2)由“行政級別管理”轉變為“崗位管理”;
(3)規范企業管理干部競聘上崗的人才選拔;
(4)實施量化的企業經營業績考核與民主評議;
(5)完善國有企業千部的任期獎勵與處罰制度。
2、用工制度改革內容:
(1)規范勞動合同制度,轉換人員身份;
(2)優化勞動崗位的定崗定編工作;
(3)推行優勝劣汰的職工競爭上崗制度;
(4)加強以崗位管理為核心的勞資關系管理;
(5)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員,鼓勵職工流動。
3、分配制度改革內容:
(1)實行形式多樣的分配制度,鼓勵股權激勵;
(2)改革國企工資決策機制,提高決策靈活性;
(3)完善企業內部薪酬模式。崗位與能力相結合;
(4)強化國企員工工資的市場可比性與調節性;
(5)調整職工工資的結構,合理變動收入比重;
(6)完善對技術與營銷人員分配辦法。
“三項制度改革”從涉及模塊劃分上看,主要包括:管控模式設計、組織架構梳理、權責劃分、流程優化、定崗定編、任職資格、人才選拔與培訓、勞動關系管理、干部與職工績效考核、獎懲制度編制、薪酬體系設計、員工福利設計、職業生涯規劃等內容。
1、人事制度改革要點
人事制度改革重點針對管理人員,更準確的說是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一般包括子公司中層、子公司經營班子、集團公司中層這三部分群體。
人事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抓住企業管理的“牛鼻子”,建立一支高素質、高度團結、高度敬業、勇于創新的隊伍,創造一種自我激勵、自我約束和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機制,為公司的健康發展和高效運作提供保障。
對集團化的國有企業而言,人事制度改革要點有三處:
第一,構建精簡高效的管控體系。集團化公司與單體公司最大的區別在于,集團管理的范圍除了直屬業務外,還有大量的二級公司、三級公司,即集團公司需要通過有效地管控、合理的調度、充分的激勵,才能激活下屬公司,通過下屬公司的經營實現集團的戰略目標。因此,對集團公司而言,管理即業務、管理即效益。
而集團管理的原點,就是集團與子公司的管控界面——劃分清楚集團管什么、子公司管什么以及二者如何協同。
第二,完善市場化選人用人機制。市場化選人用人機制既包括外部選聘,也包括內部選聘,是改革選聘、任用管理者機制的關鍵。其目標為規范企業管理人員選人用人程序、方法與機制,建立企業內部人力資源選拔與管理平臺,采取多種方式,公開、科學選拔管理人員。同時,建立子公司班子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方案,強化任期目標考核,遵循市場化用人和退出機制,逐步實現“市場化選聘、契約化管理”。
第三,完善能上能下機制。能上能下機制需要,建立管理人員日??己嗽u估的常態辦法,并根據考核結果,對管理人員的職級、薪酬和職位實行動態化管理,實現“能者上、庸者下”,形成市場化的淘汰與退出機制。同時,還需要針對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標準、選聘、解聘、晉升、輪換、培養、試用等環節的管理進行細化,夯實管理責任,精干管理隊伍,提升公司管理能力與管理效率。
2、勞動制度改革要點
人事制度改革針對的是管理人員,勞動制度改革針對的則是廣大普通員工。主要目的是,規范勞動用工行為,構建合理的員工流動機制,促進人力資源的有序流動,保持與企業效益和規模相當的人力資源結構。
勞動制度改革的要點同樣有三處:
第一,強化崗位管理。以崗位而非職務或具體分工為管理基礎,合理劃分崗位序列,打造縱向發展與橫向發展相結合的立體職業發展體系;同時,嚴格控制用工總量,與行業對標,以提高勞動生產率為目標,以總編制為控制紅線。
第二,嚴把員工入口關。嚴格員工聘用管理與規范管理人員選用類似,是從源頭上提升國有企業人力資源水平的關鍵措施。需要拓寬用工渠道,建立公開招聘機制,明確崗位招聘標準,并擇機引入第三方組織或參與招聘,提高招聘效果,提升用工質量。
第三,“疏通”員工退出通道。國有企業人員臃腫的根本原因在于員工退出通道不暢,管理者極少愿意或敢于干凈利落地辭退員工,而一般不愿意主動離開企業的員工則有相當部分不管是能力、意愿還是成長潛力都不盡人意,從而形成了整體用工人數偏高,但實際能用人手偏緊的結構性失衡。因此,需要切實落實全員勞動合同制,細化勞動合同相關退出條款,開展全員勞動關系培訓,完善員工勞動關系細節管理;建立全員績效考核機制,形成績效檔案,為常態化退出機制的建立奠定基礎。
2、分配制度改革要點
分配制度改革面對的是包括了管理人員和普通員工在內的全體員工。主要目的是,在微觀上,通過分配機制的完善,充分調動和激發員工積極性;在宏觀上,形成薪酬總額與企業效益和勞動效率相匹配的動態調整機制,幫助企業控制人工成本。
分配制度改革的要點也有三處:
第一,完善工資決定機制。以薪酬總額的管控為核心,以提高人工成本效益為原則,設計與公司關鍵考核指標關聯的薪酬總額浮動機制,切實將工資總額與效益、勞動效率水平密切掛鉤。一方面,以薪酬總額為杠桿牽引集團各部室、各權屬企業提升效益、提高勞動效率;另一方面,明確與企業關鍵業績關聯的機制,可以有效防止薪酬整體水平的剛性上漲,將自主決定薪酬水平的權利還給企業。
第二,健全差異化薪酬分配機制。對不同的人群,在基本薪酬結構一致的基礎上,針對性的設立差異化薪酬部分,以最具激勵性的方式設置績效薪酬項目與績效薪酬占比,并實現全員績效薪酬與考核結果掛鉤。
第三,著力深化中長期激勵模式。針對關鍵管理人員、關鍵技術人員和關鍵市場人員,探索多種形式的中長期激勵,如虛擬股份、分紅權、項目收益權、超額效益分享、跟投機制乃至期股或期權等方式。使員工可以分享公司發展紅利,并保留關鍵員工,使員工愿意與企業共生存、共發展。
1、以徹底激發國企活力與動力為目標,強調以企業戰略為導向原則。
2、加強宣傳以統一思想原則,增強干部職工市場意識與危機意識。
3、堅持透明、開放原則,改革方案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4、提高勞動生產率原則,加大減員增效、分流安置力度。
5、堅持穩定壓倒一切,確保企業生產經營正常進行。
以上就是關于國企三項制度改革內容和要點的介紹,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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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時間:2023-9-8 16:19:16